根据《药学院2020级本科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要求,学院成立了分流工作领导小组,经过同学填报志愿、审核统计、学院调配、领导小组确认等环节,现将分流结果与分班情况予以公示,如附件1-3所示。
对分流结果如有异议,请于6月15日前至学院教务室反馈,电话:89631983,邮箱:423156580@qq.com,不接受匿名电话或者匿名信件。
药学院
2021年6月10日
根据《药学院2020级本科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要求,学院成立了分流工作领导小组,经过同学填报志愿、审核统计、学院调配、领导小组确认等环节,现将分流结果与分班情况予以公示,如附件1-3所示。
对分流结果如有异议,请于6月15日前至学院教务室反馈,电话:89631983,邮箱:423156580@qq.com,不接受匿名电话或者匿名信件。
药学院
2021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