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化学与制药学部本科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部录取,现将录取结果予以公示。录取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30日至6月1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室(食工楼B303)反映(匿名材料不予受理)。
联系人:刘雪音
联系电话:0531-89631208
联系邮箱:xyliu@qlu.edu.cn
化学与制药学部
2023年5月30日
根据《化学与制药学部本科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部录取,现将录取结果予以公示。录取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30日至6月1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室(食工楼B303)反映(匿名材料不予受理)。
联系人:刘雪音
联系电话:0531-89631208
联系邮箱:xyliu@qlu.edu.cn
化学与制药学部
2023年5月30日